我写这么多,并不是为了什么,只是想让大家能有一个借鉴 5月份从青沐公寓租房子,签完合同交完押金房租后,锁门出门,回来后发现自己的门是被打开的,找管家确认原因,管家说要自己找是谁开的,好的我自认倒霉。 后面原本和管家说好租满三个月退换押金的一半,等快到三个月的时候,大概提前半个月告知管家要退租管家又说,退租要提前一个月才可以退还押金,和之前口头说的只需要找他就好,现在又说合同有写,好的,怪我自己没有看合同,我后面两次转租,第一次转租直接给我一个微信让我加,结果没有任何回复,泡汤了,第二次转租联系管家的时候没有任何信息回复,直接把我的微信删了,过了一个多小时又加回微信告诉我,在忙,然后我打他们公司客服电话,售后后面又说转租必须不能享受任何优惠,要按原价。 我就想说不退还押金你们是有奖励吗,是真的把消费者都当傻子,觉得大家都会无处求助,所以为所欲为吗?无论说什么都是你自己签的,长达的几十页的合同,还有各种补充条款,我就想说什么时候开始国家的法律条款成了违反者的霸王条款呢,还说什么下班了这些事情他们公司的人就无关了。
租房子的小伙伴借鉴一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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